不等雷屁股坐稳。
一个汉子的声音坚定而又洪亮的传来。
“我黑土部落愿意加入天狼!”
震的视线却早就模糊了。
手里端着的汤碗还散发着食物的鲜香,手掌中还呈着汤碗的余温。
他佩服天狼宽阔的胸襟、尊敬天狼开旷的气量、同时也倾慕天狼强大的领导力和发展力。
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到了。
面对上一刻要烧杀抢掠的敌人,下一秒可以拿出一罐热牛奶……
震完完全全被天狼的人格魅力所折服。
他怎能不相信,在这样一个部落,会过的很好啊……
想必,这是来自一个有血有肉的青年雄性,心中血气方刚的汹涌澎湃。
他们天生有侠客气息,会倾慕这样一个高尚宽宏的武林高手。
有了他开头,其他部落也心中不免汹涌澎湃。
他们很清楚,当自己握住这碗滚烫的鱼汤,接住那块儿晶莹剔透的腊肉时,自己心里惊起的惊涛骇浪。
没有任何一个部落,比得过天狼……
该加入他们了……
全场皆响起义愤填膺的声音,高呼愿意加入天狼……
而当。
就在此时,在他们振臂高呼、人声鼎沸的时候。
悄无声息的断了气。
生命的尽头,是无尽的悔恨和屈辱。
……
吃完东西简单收拾之后。
雷交给了翼和成两匹快马。
“收复这七个部落事不迟疑!
我们会花三天时间,先将这七个部落和我们的货物,送到当初谷雨部落躲避的那个山洞安置好,再出发收复他们。
你们两人快马加鞭回部落,带一百个族人和一百匹快马前来支援我们!
另外,别忘了通知余下的族人快马加鞭盖房子!”
两人翻身上马,当即策马奔腾而去。
远古马匹身上那种野劲儿,它们不管是的耐久力、速度等等方面都要强的多。
此地距离天狼走路是十天的路程,可倘若现在昼夜不分策马奔腾,并且加上马匹和人休息的时间,最多最多两天就能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