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仕山郑重地说道:“你现在也是政法委书记了,法院、检察院是你的工作的侧重点之一。”

    “这块领域你先提前做好功课,后面我会有安排。”

    陈亮立刻回应道:“我当常务副局长的时候和法院、检察院打交道也多,这块没问题。”

    “好。”李仕山点点头,对于陈亮的专业能力他还是放心的。

    2000年代初,社会矛盾增多,“稳定压倒一切”成为核心政策。

    2003年,上层开始推动公安局长兼任政法委书记的模式。

    这样的优势有很多,比如公安与法检系统的协调更顺畅,公安局长通过兼任政法委书记,可调动更多政法资源,基层警力配置和经费保障等等。

    优势明显,争议那也是相当的多。

    比如权力失衡。

    公安局长同时领导政法系统,导致公检法关系扭曲。

    例如,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难以有效监督上级兼任的公安局长。

    冤假错案发生的风险更大。

    政法委书记干预具体案件的现象增多,司法独立性受损。

    2010年后,上层就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的政法委书记不得兼任公安局长,改由政府副职兼任。

    现在李仕山就是要充分利用陈亮政法委书记这个优势,将政法系统掌握在自己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