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珍珍特别喜欢沈从钧做的饭菜,有个会做饭的老公真是太幸福了。
吃完杀猪饭后,帮忙的人陆续离开了沈家。
收拾两桌的碗筷是个不小的活儿。
齐大花和沈清凝开始忙碌起来。
叶珍珍见状,也想加入帮忙。
齐大花连忙阻止:“珍珍,你休息就好,这里不用你动手,我们两个人能搞定。”
叶珍珍和沈从钧结婚了,大家觉得叫她“叶知青”太疏远了,于是改口叫“珍珍”。
叶珍珍说:“婶子,我没啥事做,闲着也是闲着,想帮帮忙。”
齐大花推辞了几下,见叶珍珍坚持,也就同意了。
齐大花心想,叶珍珍真是个勤快懂事的孩子,城里来的姑婶像她这样的可不多。
知青点的其他知青,大多娇气得多。
冬天气温低,洗碗刷锅最麻烦的就是手冷。
冰冷的水让人一碰就感到刺骨。
幸好有热水,否则手泡在冷水里肯定受不了。
几个人一起干活,效率果然高,没多久就把碗筷收拾得干干净净。
等齐大花忙完了,沈从钧对她说:“婶,咱们留三十斤猪肉,剩下的我送去公社抵工分。”
沈家杀完猪后,这次,他们决定留下三十斤。
加上猪血和其他内脏,最近家里吃饭就不愁了。
齐大花点头同意:“好,你去吧。”
沈从钧收拾好,留下最好的肉,其余的都打包送去公社。
天气冷得刺骨,而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棉袄。
不仅是他,生产队里的大多数人也没有厚实的冬衣。
沈从钧开着拖拉机前往公社,冷风吹透了他的衣服。
叶珍珍担心他会冻着,但她也帮不上忙。
她有厚棉袄,但那是女装,沈从钧穿不了。
叶珍珍心想,下次去县城黑市交易时,一定要去供销社看看有没有适合沈从钧的军大衣。
这样,他冬天出门就不会那么冷了。
“路上小心点。”叶珍珍在沈从钧准备出发时提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