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式各样的口红,不然那鲜红的印子才是最好看的嘛。

    不过没关系,以后总是有机会的,有很多很多,数不清那么多的机会。

    被她这么一亲,关建国总算是满足了,没有继续揪着这个话题不放,而是继续解答谭媛的疑问。

    杀死谭媛,是郑成功的敲门砖,是他证明自己的机会。

    他就跟他的名字一样,‘成功’了,也顺利得到了那个机会,那是原本杨老大打算跟关建国深度捆绑的机会。

    跟老吴接触,那批货是好东西,好东西从来都不愁卖,反而是拿货比较困难。

    本来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生意,新面孔不认识的人,老吴从来都不愿意相信,要不是有杨老大在中间做担保,郑成功再在街头混十年,也接触不到老吴。

    第一批货的数量很少,一天随便放放就没了,手底下那么多人,那么多张嘴等着喂饭吃,一点怎么够呢。

    有了第一批,第二批自然会有,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郑成功已经成了这一片当之无愧的大哥,番市也有了他的名字。

    郑成功总算是尝到了成功的滋味,这种感觉真是好极了。

    春风得意的时候,就应该格外注意。郑成功被人盯上,他自己还没发现,还是敢跟人喝酒吃肉,就像以前一样,一点防备都没有。

    要是他能有所防备,也不会这么容易被关建国得手。

    人这个东西,很多时候都是需要靠运气的,实力很重要,运气同样重要,郑成功能成功,多亏了他父母给取的好名字,成功成功。

    可惜倚靠这点运气总归是不长久的,审问他的难度并不比审问那几个他的手下人困难。

    郑成功也害怕自己被抛弃,被过河拆桥,他有一本账本,记录着每次出手的账目。

    “他看着挺大挺狠,实际上没扛多久,不过就是点皮肉伤,他就已经受不了,把杨老大给卖了个干净,给你的那本账确实是我让人从杨老大那里偷偷抄来的。”

    杨老大可比郑成功低调多了,就算赚到了不少,也不会出去跟乱七八糟的人聚会,每天都生活在众人的眼中,想要把他叫出来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关建国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利用自己,将杨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