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看何晓娜《佛道赋今论》第四篇的论述:“晃在”感知场被鼻子和舌头觉明成“气晃在”与“味晃在”
三,基于“晃在”唯“觉明”而能住的核心法则,我将其延伸至气味领域,给大家讲解。但大家要明白,“晃在”的感知场并非是色晃,或者声晃,或者气晃,或者味晃,是我们六根把“觉明”分了六性“觉明”,故“晃在”也就被感知成了相应的种种晃在。
1“晃在”在气味中的基础显相,气味的产生同样遵循“感知-觉明”的逻辑框架。在气味现象中, “无味”与“有味” 可视为“晃在”的两种基本形态:“无味” 如同光色中的“暗”、声相中的“寂静”,是无形无质、缺乏具体气味特征的状态,但仍能被“觉明”清晰感知(例如进入空气纯净的空间时,人对“无味”的察觉),承载着气味领域中“不存在的义”;“有味” 则类似“明”与“响动”,是与“觉明”已经妄立的分子及其结构和嗅觉特征等,相摄而立,可显色为花香、饭香、腐臭等具象气味,对应“晃在”的“存在义”。二者相互依存,构成气味领域中“即在即不在”的 “气味晃在”单元 ,成为一切嗅觉现象的基础。
2从“气味晃在”到嗅觉具象的“觉明加工”过程:
第一,气味分子与波动性
气味的本质觉明,是与“觉明”妄立的空气以及物质微粒刺激“觉明”受体-鼻子。如此“受”与“不受”断继离合,即成“气味晃在”于“觉明”能住的动态呈现,受就是存在,不受就是不存在。例如,花朵散发的香气分子在空气中扩散,其浓度的强弱变化(无味到有味的交替),在“觉明”作用下被整合为 气味的“波动性” ,类似于光子的明暗波动与声波的疏密交替。如同样光子,声子,可以命名为“气子”。
第二,气味实体的“假立”。
当“气味晃在”被“觉明”进一步加工就有了气味类别:人类对不同气味的区分(如花香、果香、焦味),本质是“气味晃在”于“无味-有味”的觉明认知中,慢慢与觉明妄立的某种组合及分子特征相对应的差异化解读。例如,玫瑰香与柠檬香的差异,源于“气味晃在单元”于“觉明”中妄立的特定分子结构对应相摄,而识别与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