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皮色漆黑而得名,又因是野味,又繁衍极快,秋收之时又经常下山去骚扰农家,破坏农家作物,而它的肉却又不像家豚般太过腥臊,带着股山野之味,所以本朝历来都有官家组建的猎豕队秋收前上山去猎杀一部分。”
宁宛"哦"了一下,心想自己果然是土包子乡下来的,原来是野猪肉,不过这名字叫的这么好听,不怪古人取名好,只怪自己没文化。
“原来如此。”
包灯试探道:“宁娘子不会这乌金肉也不能食吧,那可就真是失去许多滋味了。”
宁宛不觉所以,“那倒没有,这野猪,噢,豚肉我还是知道的,只是还没想过它居然还有这么好听风雅的名字,实在是我没文化没见识了。”
“我之前与薛少卿去参加过宴席,吃过一种巨大的胡饼。”
宁宛好奇想着,巨大能有多大,多大的饼我都见过,见识这方面自己还真不一定会输了,什么印度飞饼呀,西方引进的披萨呀,还有新疆的馕饼呀,也是有很大个的,出名的囊中之王,库车大馕饼 就有50大。
电视有多大,我的见识就有多大,纪录片放多久,我的见识就有多久。
包灯还在回味着,“其实和我手里的很像,只是我们现在吃的比较小点,一只手就可以握住,之前吃的那个需要分食才行,一个人食不完。”
宁宛突然想起来,“等等,赴宴?”咽下嘴里的猪肉馅的饼,朝包灯投去好奇的眼神,“你也经常陪薛少卿去赴宴呀。”
包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是啊,在宁娘子没来之前,都是我陪着薛少卿去赴的宴席。”
宁宛问出自己心中的好奇,“怎么薛少卿是可着劲的朝大理寺的同僚祸祸,他就没有自己的伴可以去赴宴?还是这长安城中的宴席就是这么个规矩,赴宴必须要带着同伴才行。”
包灯被宁宛问的有些心虚,转过眼神,故意不看她,俯下身抓着木勺子吃着面片汤,“也不是,就是,就是,呵呵,宁娘子你也知道的,就咱们薛少卿那副模样,在这长安城中是很吃香的。”
“这倒是。”宁宛对于薛恒的样貌是很认同的,毕竟好看大的人就是比较赏心悦目些,连吃饭都要多吃两碗。
“而且薛少卿还未婚又未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