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清想了想,“这句话并没有问题,太上皇的武功不算差,只是治国的文治一塌糊涂,恢复殉葬就不说了。
就单独说制定户籍种姓制度,贱籍永生永世不得翻身,规定你做什幺,你的子子孙孙就只能做什幺,否则就是重罪。
臣女记得大明律户律有明文规定,凡军、民、驿、灶、医、ト、エ、乐诸色人户,并以籍为定。
丐户子子孙孙,只能做最低贱的工作,乐户子子孙孙,只能当娼妓,而且贱籍不能参加科举、不允许变更户籍。
不能和普通民户通婚、不允许拥有产业,筒而言之,就是永生永世当畜生,当年臣女的父亲也上奏折反对。
听说许多人都有反对,连太后娘娘都反对了,但是太上皇仍然实行了这种户籍种姓制度,还好殿下您废除了。”
听到徐妙清的话,朱雄英长叹一口气。
确实,那句话只是评价朱元璋的武功不差,但不是朱元璋位列千古一帝的资本。
自己从岁月长河中看到,未来朱元璋还制定了洪武大诰。
百姓吃不饱饭怎么办
朱元璋在大诰里说了,这是福分,饿死其实挺不错的。
原文是,饥谨并臻,间有缺食而死者,终非兵刃之死,设使被兵所逼,仓惶投崖,趋火赴渊而殁,观其窘于衣食而死者,岂不优游自尽者乎
而且朱元璋禁止百姓随意出行,离家百里必须到官府申请路引,路引要注明持有人的姓名、住地、职业、出发地、目的地、归来日期等。
没有路引,出门则挨棍刑,出国则绞死。
根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朱元璋规定,任何人只要没工作,就是逸夫,可直接处死,亲属四邻全部流放。
一里之间,百户之内,仍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拿,其逸夫或于公门中,或在市闾里,有犯非为,捕获到官,逸民处死,里甲四邻化外之迁。
朱元璋有一次抓了两千余名逸民,邻里因未主动捉拿奸民,全部被连坐,这些都被他当做政绩写进了洪武大诰。
未来洪武二十五年,老朱发现有百姓在靴子上绣了花纹,大怒,还下令禁止百姓穿靴子。
朱元璋对百姓也就那样,吃人血馒头的暴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