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对方不是靠防弹装备抵挡子弹后,就想胸前连机枪的穿甲弹都奈何不得,那比胸骨更硬的颅骨当然也不会怕威力小得多的手枪弹丸。
因此项骜想打的是眼睛,但说的容易,真操作起来在目标反应快移动动作更快的前提下,想要做到实在难于登天。
接下来换弹没时间,拔刀也一样,对面撤下交叉的双臂拉开拳头就攻了过来,这边退无可退,也晃动臂膀与之战在一处。
但用枪都打不过,徒手格斗又怎么能行?这是项骜第一次在搏击上感受到了那种处于巨大劣势位才有的压力。
不过他从来都不是莽夫,知道硬来不行拼了几招心中有数之后立即改变战术,从阵地战变成游击战,利用附近还算宽敞的空间和对方展开周转。
虽然因为此人的速度也快而狼狈的很,几乎就是被追着揍的局面,可也暂时维持住了不让前者迅速干掉自己的局面,双方便这么一追一赶的拉扯了起来。
之所以能不被一下追上,则是项骜终于发现了对面一个小小的弱点,即好像不会寻常的跑步,只能用短距离冲刺的方式一顿一顿的前进,确切来说就是移动时是极其短促的,一次能在眨眼的工夫里向前突进十余米,不过之后要缓上两三秒才能开始下一次动作,若强行连续两次以上,整张脸都会涨得通红,好像机器过热了一样。
由此,这边只要不在突进中被抓住或打中,就能利用这点反复闪避,让他始终都在追却总距离追上还差着那么一步。
但不用想也是个危险系数很高的活计,毕竟谁也无法保证每次自己的反应都能保持在最好状态,所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最近的一次一个没留神躲的慢了半拍,被这家伙冲过来一记后手重拳就给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