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子国人在那个国家能受到这般 “特殊待遇”,源于 1992 年他们在洛杉矶的一场以暴制暴事件,从此声名远扬。
事情得从 1991 年 3 月初说起,在洛杉矶,有个叫罗德尼金的年轻人,和两个朋友一边观看棒球比赛,一边畅饮烈酒。
没一会儿,三人就喝得酩酊大醉,忘乎所以。
这三人平日里游手好闲,最爱惹是生非,罗德尼更是刚从狱中保释出来,一身债务,还有严重的暴力倾向。
比赛结束后,意犹未尽的三人决定开车出去兜风,车速一度飙到了时速 177 公里,接连闯了十多个红灯,还引发了一起交通事故。
当地交警迅速赶到,试图制止他们。
被拦下后,罗德尼看到面前站着一位女交警,顿时借着酒劲,用极为不当的动作对她进行挑衅。
在那个国家,面对这种情况,女交警有权开枪自卫。
但她选择了克制与忍让。
可罗德尼愈发张狂,忍无可忍的交警们只好动用了电击枪,试图控制住这三个发酒疯的人。
罗德尼却依旧不肯老实,反而暴怒地攻击交警。
最终,交警们掏出警棍,一直打到罗德尼求饶才停手。
值得一提的是,交警们一共打了罗德尼 33 棍,而且每一棍都刻意避开了他的要害部位。
这本是一次正常的出警执法行为,却被有心人拍了下来,卖给了电视台。
电视台播出时,掐头去尾,只留下了交警暴揍罗德尼的画面。
新闻一经播出,在种族冲突本就严重的洛杉矶,瞬间引发了轩然大波。
人们只看到白人交警对罗德尼暴力相向,却不知罗德尼醉酒驾驶、公然挑衅的前因后果,纷纷一边倒地声讨抗议,要求严惩那几位交警。
当时的洛杉矶市长也是同一种族的人,或许是出于拉选票、巩固支持者的目的,不仅没有制止事端,反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作为事件主角,罗德尼很快就康复了。
可他却借着这次风波,向洛杉矶警局索要高达 5600 万的赔偿。
一时间,整个洛杉矶的气氛变得剑拔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