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喝一口!”江森掏出了那瓶酒。

    再这么下去,他们都会冻死,喝一口酒能缓和很多。

    在北大荒的时候,他们冬天能喝一口烧刀子,能从心底美上天。

    几个人都喝了一大口,入口很辣,喝进去一道火线,不比烧刀子差。

    江森拿回酒瓶的时候,看了一眼。

    原来是沃特加,六十度……

    难怪这么辣口。

    不过,喝过没几秒钟,就从胃里开始,一股热气朝全身蔓延开来,身上顿时暖和不少。

    就这样,四个人靠着一瓶酒,四板巧克力,走了七八个小时。

    就算已经是晚上七点多,因为大雪的缘故,天色不是很暗,他们终于看到了房屋出现。

    几个人喘着气,面前全是白雾,看到有灯光后,全都高兴地欢呼了起来。

    原本累得快走不动了,现在似乎又来劲儿了,相互搀扶着,继续朝前走去。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他们终于走进了城市街道。

    看到两侧灯火通明的各种店铺,几个人感动得都要掉眼泪了。

    “没错,这里就是哥罗德!”尼娜说,“跟我来,我在这里有个朋友!”

    韩三几乎半拖着卡琳娜走着,她发烧刚好,就步行了这么远,却没叫一声苦。

    江森回头看了他们一眼,韩三也看了他一眼,两人眼里都有松了口气的神色。

    尼娜带着他们穿过街道,没走多远,就看到一个小酒馆儿。

    江森看小酒馆儿的外观有些眼熟,猛然想起中央大街上似乎也有一个同样的小酒馆儿。

    “尼娜,你在哈城的酒馆儿,是在中央大街吗?”

    “哦!是的!那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可能毛子女人的审美都差不多,酒馆儿都是同样的风格。

    墨绿色的外观,黄色的灯光,左侧长条吧台,里面还有几张桌子。

    “我们进去吧!”尼娜很高兴,拉开门就走了进去,门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当啷”声。

    这个时间,酒馆儿里人很多,他们一进来,一屋子的人都扭头看了过来。

    尤其是还有两个身上穿着破旧的男士棉袄的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