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说这是律师? > 第232章 什么叫宏大叙事,什么叫讼棍!(3/5)
能突破四十八小时,那规定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两人在这边随便聊着,而另一边的周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手中的材料。

    没多久合议庭成员走了进来,审判长是个三十多岁的妇女,这很正常,现在法院的女法官很多。

    至于说考进来的男人去哪了,那不用想,进来后就去执行局当牛马去。

    可以这么说,你作为活的男的,只要你表现出稍微一点想去执行局的想法,那执行局领导都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人拉过去。

    手续什么的都可以后面办,人先过来。

    如果说法官们可能是“忙不过来”,那执行法官们面对的就是“绝望”的情况。

    现在在执行问题上耍手段的人太多了。

    就这样,庭审开始,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没什么好说的,这个案子的事实很清楚。

    案件的主要争议就是,在本案中,入院十一天后死亡,能否视同工伤。

    审判长开口道:“好,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请原告先发表观点。”

    在孙依玲紧张的目光中,周云开口道:“我认为,虽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对于抢救超过48小时而死亡的,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工伤,但也要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和立法精神来运用。”

    对,立法精神!

    听到这个词,对面的郭喜风顿时眉头皱起,这……这不就是一个工伤认定案吗,咋还搞出了立法精神?

    周云这边自然没关注对方,自顾自地在那里说道:“具体到本案中,我认为应该视同工伤,以下我会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是立法目的,《工伤保险条例》本质上属于一种社会保障,其制定的初衷是为了分散用工风险,保障工伤职工及时得到救济,满足生活、医疗的基本需求。”

    很简单的,为什么要设立工伤保险,就是要对劳动者进行保障,同时分散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

    所以你平时都压根不给交工伤保险,那如果认定工伤肯定要你自己来赔。

    “本案中,虽然段立伟是在送医院抢救超过48小时才被宣告死亡,但从被送至医院抢救到被宣告死亡,一直无意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