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也能帮帮忙,所以倒也还能接受。
“可惜,你小子比我先结婚,不然的话,我还想着让你给我做伴郎呢,现在好了,没有这个机会了。”
周端一开始想法就是让丁歌给自己当伴郎,哪怕是丁歌结婚之后也是这个想法,但是青城这边有一个说法,那就是结婚的人不能当伴郎,所以这个想法就只能放弃了。
“这怕啥。”
“康之不是单身吗?要不就他了?”
康之是丁歌,周端一个关系很好的兄弟,目前,也就他单身了,所以伴郎只能是他。
“对,我已经和他说了,不过现在他不是在魔都吗,所以我得把伴郎服给他寄到魔都。”
康之是这些人里面成绩最好的一个,虽然他们成绩都不差,但是人家可是去了复旦大学,在全国高校排名第三,虽然自称第三的学校很多……
他学习的是金融。
毕业之后,进入了魔都一家投行工作。
虽然青城是新一线城市,但是说白了吧,金融这个行业也就在魔都,帝都这两个城市能够混出名堂,在其他的城市都不太行,因此,如果只看工资的话,康之应该是他们这些朋友里面收入最好的,毕业也才4年,年薪就已经差不多70万了。
“这也没办法。”
“正好,趁着你结婚,这一次咱们几个兄弟还能聚一聚。”
听见这话,周端点点头。
“那是。”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餐厅那边送吃的过来了。
丁歌来到门口,打开门。
“丁先生?”
“对。”
丁歌点点头。
“你这弄这么多吃的?咱们四个人也吃不完吧?”
“放心,吃不完就让你带走了。”
他们说话也比较自由自在。
周端也帮着弄了过去,在桌子放好之后,丁歌看着周端。
“我去叫他们吧。”
“行。”
周端点点头。
丁歌来到卧室门口,敲敲门。
这要是卧室里面就王诗雪的话,恐怕丁歌就直接开门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