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次。
“天道自然无为”是《老子》一书的主旨所在。道,是一种混沌未分的初始态,它仿佛是一团神秘的迷雾,在无形之中蕴含着无尽的奥秘。它无为自化,清静自正,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是化生万物的根源。
道常无名,它不彰显自己的存在,却又能无所不为。道就像水一样,润泽万物,却从不与万物争夺利益;它以柔弱胜刚强,展现出一种独特的力量。道是最高的善,是一种超越世俗美德的存在。然而,道又是不可言说的,人的感官也无法直接感知它的存在。它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持之不得,仿佛存在于另一个维度之中。
道既是宇宙的本体,赋予天地万物存在的依据;又是万物的规,规范着事物的发展变化;更是人生的准则,引导着人们的行为和思想。
不同于儒家以天、地、人为“三才”的观念,老子提出了“道、天、地、人”的“四大”思想。在“三才”的基础上增加“道”,为中国的文化思想架构打开了一扇极其高远、极富想象力的思想之门。道出自形而上,却贯穿形而下,而且在这一贯穿过程中,不给天神与上帝这类有意志、有目的的造物主留下任何插足的余地。在两千五百年前,老子对“道”的阐述,是在从根本上改造原始道论的基础上的一项伟大发明。
道是天地万物存在的本原与本体,它缔造并成就了天地万物。然而,道的这种成就并非出于有意为之,而完全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老子在《道德经》中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法自然”中的“自然”,并非指道之外还有一个独立的实体存在,而是对道本身的状态与作为的一种描述,它体现了道的自在性和无为性。道的本性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一切皆因其自然,一切皆顺其自然。这种本性使得道看似无为,却成就了有为;正是这种无为,才成就了一切。老子将这一现象提升到哲学的高度,提出了“无为而无不为”的观点。
“无为而无不为”,不仅是道的大德、大用,同时也是支配天地万物的最根本规律,更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法则。老子认为,“不自生,故能长生”,“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这是天地万物的自然之理。他还指出,“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后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