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还朝着连钰所在的队伍往前走了几步,他伸出手,面容看着有些悲伤,
“你说过,要和我相濡以沫一生,你忘了吗?”
“相濡以沫一生?”
连钰表情呆滞的重复着这句话,心突然又抽痛了一下,
她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男人,他身上发着光,自己看不清他的脸,
但是连钰就是觉得,他好像是自己很熟悉的人,
“未婚夫婿?”
我有未婚夫婿吗?爹娘没有跟我说过。
“宛儿,宛儿,你不要过去,你快回来,那里不是你应该去的地方。”
那里是哪里?
我现在去的地方,不是我应该去的地方,那我,应该去哪里?
手上一阵疼痛,连钰低头一看,自己的手背上有烧的焦红的伤口,
小女孩握着伤患处,一用力,就把里面的血给挤出来了,
“大人,不要听他的,您是为民的好官,应该和民站在一起,
你看他身穿锦衣,必然是达官贵人,我们就是被达官贵人害的,您可不能再受到他的坑害了。”
对,我记得,我做官之初,就这样下定了决心!
连钰不再理会前面光影中的人,继续跟着队伍往前走,
“宛儿,宛儿!你别走,宛儿!”
那个人快速的奔过来,一把抓住连钰,就要将他拉出队伍,
“你们明知道她是一心为民的好官,为何要将她带走,留下她做为百姓做更多的事不好吗?”
然,小女孩他们的好脸色只给了连钰,面对突然来抢连钰的人,他们全都凶相毕现,
双手的指甲在一瞬间长长,一个个张牙舞爪的,朝着那发光的人而去。
“宛儿,我带你走,你若是跟着他们走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连钰的手不知何时,已经被眼前的人抓住了,
他的手发着光,温暖又柔软,和刚才小女孩手上的僵硬和冰冷完全不一样。
她,很喜欢这种温暖,不知不觉的,她的脚步也换了方向,与刚才拥着她行走的队伍背道而驰。
“不许把我们的大人带走!”
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