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氏以死相逼,戚氏没办法,只好应下。
把戚玉瑶带回纪府,安顿到客院后,戚氏对冯清岁道:“过两天就送她回去。”
冯清岁但笑不语。
只怕是请神容易送神难。
不过这位戚小姐还算安分,每日除了去慈安堂给戚氏请安,陪她聊聊天,做做女红外,就是待在客院,没有出格的举动。
出手大方,待下人也和气,下人们对她印象不错,私下议论都是说她好话。
看起来是个沉得住气的聪明人。
说是过两天就撵人的戚氏由着她住了三天、四天……也没发话。
冯清岁不介意她住多久,毕竟她也是寄居于此,只要不碍着她,她们大可以井水不犯河水。
只是腹中馋虫有点蠢蠢欲动——自从戚小姐住进府里,纪长卿便不曾下厨。
“果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在破浪轩和五花用膳时,她嗟叹道。
“尝过人间至味,再吃普通饭菜,简直难以下咽。”
五花深以为然。
“我失忆前应该吃过绝味红烧肉,现在不管吃哪个厨子做的,总觉得不是那个味儿。”
冯清岁轻笑:“如此说来,只要吃到那个绝味红烧肉,说不定就可以找回你的记忆,或者找到你的亲朋好友。”
五花蹙眉:“感觉我可能没什么家人。”
她那么好吃,看到自己胖胖的也不觉得烦恼,反而觉得很温暖,很安心。
——仿佛这些肉就是她的家人一样。
缺乏家人关爱的人,才会想要长出一身肉来温暖自己吧。
当然吃东西真的很快乐。
冯清岁往她碗里夹了个鸡腿,宽慰道:“没事,就算以前没有,以后总会有的,我们可以选个如意郎君做家人。”
五花点头:“我想找个厨子,会做绝味五花肉的,你呢?”
冯清岁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应该也会选个做饭好吃的,”她笑道,“长得也好看的。”
五花:“月底好像有神厨争霸赛,咱们去看看。”
冯清岁:“行。”
去祭一祭腹中馋虫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