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沿海渔村,引进先进的捕捞设备和保鲜技术,提高渔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科技成果在偏远地区的应用提供保障,如修建道路以便运输农产品和科技设备,建设通信基站确保科技信息的传递畅通。通过这些措施,将国际科技合作的成果辐射到各国的偏远地区,促进区域间的均衡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随着国际科技合作的日益紧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愈发凸显。林宇深知,只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保障各国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确保国际科技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在与各国的协商中,林宇推动建立统一且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各国共同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明确规定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让规则。例如,对于联合研发的科技成果,根据各方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合理确定知识产权的分配比例;在使用和转让知识产权时,需经过所有相关方的同意,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各国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一旦发现侵权行为,严格按照公约进行惩处,包括罚款、没收侵权产品、追究法律责任等。为了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各国之间还建立了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例如,当大秦的科研机构发现某国企业侵犯其在合作项目中的知识产权时,可通过协作机制迅速与该国执法机构沟通,共同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国际科技合作营造了良好的创新环境,让各国在合作中更加安心、放心,有力地推动了国际科技合作的健康发展。
尽管大秦在重构国际科技合作格局方面取得了诸多积极进展,但一些别有用心的势力在舆论上不断制造麻烦,给国际科技合作带来了舆论挑战。
“西罗”帝国及其追随者利用各种渠道,在各国散布关于大秦科技合作的负面言论,如声称大秦在合作中窃取他国技术、科技成果对当地环境和民众健康有害等不实信息。这些谣言在部分不明真相的民众中引发了恐慌和对科技合作的抵触情绪。
林宇迅速组织应对措施。一方面,建立官方的国际科技合作宣传平台,通过发布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