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了,排骨也没有炖。”
陈远志一手拉着小芳,一手拉着岳亮,“嫂子,你跟岳叔说一声,后半场小芳就搁俺家不回来了。”
许红英笑着摆手,“去吧去吧,我跟爹说。”
陈远志前脚刚走,老二岳拥军三岁的儿子岳明就在他媳妇跟前闹。
“爹,娘,我也想吃排骨哩!”
张秀没好气地说。
“排骨有啥好吃嘞,哪有大肥肉好吃?”
虽然是气话,但却说的是事实。
那个时候,因为缺少油水,所以对大肥肉特别偏爱,纯瘦肉反而不是很受待见。
排骨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都是割肉的时候,自带的骨头,很少有专门买排骨的。
说归说,心里还是有点酸,忍不住朝自家男人嘟囔两句。
“你看看人家陈皮,三天两头叫小芳去,又是卤猪肉,又是红烧肉,今个又炖排骨,你再看看我,吃的这叫啥?”
岳拥军慢悠悠的说,“你就知足吧,咱家好赖一天三顿能吃饱,换个人家你试试?”
张秀无话可说,“那倒也是,要不然当初我也不会嫁给你!”
公公是村支书,自然是说婆家的首选。
别看村干部不大,也不算正经干部,但在农村人眼里,他就是干部,是领导。
特别是在记工分的年代,村干部权利大着呢!
给你记多少分,分多少粮食,都是村干部说了算。
张秀当初能嫁到岳家,自然也是看中了这一点。
陈远志全家吃着排骨,欢声笑语不断。
姐姐们和小芳都习惯了,岳亮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排骨,兴奋的小嘴叭叭的。
“姑姑,姑父,排骨真好吃!比咱家的大肥肉好吃!”
小芳笑着又给他夹一块,“好吃就多吃点。”
岳亮咬着排骨,含糊不清的说,“咱家啥时候炖排骨就好了!”
忽然眼睛一亮,“姑姑,要不让姑父住咱家吧,这样就能天天吃排骨了!”
小芳愣了一下,正在想怎么回答,木蓝快人快语,已经抢先说出来了。
“那可不行,姑父……不是,陈皮是俺家哩人,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