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理应存在矛盾。
其中的高中生侦探连和女生坐过山车,都在“单方面输出福尔摩斯”,听到观众的信赖和吹捧很得意,显然自信自己的推理能力,并为此感到骄傲。
理应成熟的警方不仅没引导舆论,还推波助澜,下面的警察在破案过程中重点参考对方意见,等等——
琴酒看了眼穿着橘色西装的现场警察,警衔为警部,年龄在四十岁到五十岁之间……
他顿了一下接着思绪,对方体型肥硕,这个年龄还在警部,大概率是非职业组,晋升的希望约等于零,确实存在破案现场摆烂的可能。
前提是他们没有以超快的速度赶到这里,也没在意识到自己身份可疑的时候身先士卒,前来试探。
来到现场的警察是想抓住凶手的。
确定这点,琴酒勾了勾嘴角,隐约猜到这些人推崇侦探,尤其是协助打造“尚未成年的高中生侦探”这一称号的真正原因。
他对“破案”不感兴趣,猜到其中的可能后,恰好听见当前这一案件的进度。
警察在凶手的包里发现了大量的安眠药,说是准备在杀亖那个男人之后自己吃。
琴酒:“???”
如果是为了这个目的,没必要嫁祸死者的现女友,用的还是无法切断人头,且和切口情况完全不符的刀。
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目的,两个人在一起后的经历那么多,没必要选在这种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堪称自绝后路的过山车上动手。
用的还是难度高且漏洞百出的方法。
一根筋变成两头堵,事情过于抽象,以致于琴酒突破已经松动的洗脑禁锢,想捂住胸口,免得还没做好决定,幼崽就被环境带傻。
好在判决是检察院的事,警察要做的只是抓捕凶手和寻找证据,没有追究凶手的逻辑是否合理。
眼下对方主动认罪,他们开始依据自首的线索搜寻证据。
处境的变化让琴酒压下抬手的欲望。
然而直到两个小时后,太阳西沉,阳光将世间染上橘黄,他们才在隧道中找到凶手作案时使用的项链。
琴酒看了下时间,确认科恩和基安蒂还未离开,联系刚从摩天轮上下来的两人确定交易对象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