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肾脏在内的诸多脏器损伤,出现了严重的全身水肿,以及血尿蛋白尿。
由于患者是大学生,在患者隐瞒怀孕实情未告知医生的情况下,最初的管床医生没有往妊高症这个方向考虑,也没有针对性的进行b超等检查排除患者妊娠情况,而是根据水肿、蛋白尿、高血压、低蛋白血症等表现,诊断为“肾病综合症”。
网上有人指责说:怀孕7个月了,医生不是应该一眼就看出来吗?
很遗憾,由于肥胖和严重水肿等原因,患者妊娠的腹部表现,会在某种程度上被掩盖。
这名患者妊娠7个月,不仅医生没看出来,连其父母也没看出来。
如果患者没有妊娠,其病情是很符合“肾病综合症”表现的。
医生初步诊断考虑“肾病综合症”,并非没有依据,更不是如媒体所描述的那样,仅仅因为病人“身体发胖”就莫名其妙的诊断为肾病。
很明显,妊高症的治疗方案与肾病综合症是不同的。
将妊高症当成肾病综合症治疗,虽然治疗本身未必会导致患者死亡,但却无疑让病情已经极度危险的患者错过了至关重要治疗时机,导致病情不断加重,直至最终死亡。
丽丽的父亲也到了会议室,对于专家们的责任划分,他其实并无异议。
家属们现在的态度有了转变,不再执着于追究当事医生的责任,而是要求得到赔偿。
医院也是想尽快平息此事导致的影响,两者算是一拍即合。
高风也在书面上阐述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这件事故中主管医生肯定有责任,但不宜处罚过于严重。
适当的经济处罚或者延缓职称晋升是比较合适的。
而网上所说的什么判刑或者吊销医师资格证明显是乱弹琴,至于主张让管床医生偿命的铁定是脑残。
这件医疗事故总体来说就是:病人愚蠢,医生粗心。
双方均应该受到惩罚,但显然患者受到的惩罚过于严重,大好的花样年华就这么结束了。
高风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感悟,那就是不同级别医院医生水平的差别。
患者转入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尽管家属否认妊娠情况,但医院依然给患者进行了床旁超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