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股民的炒股日记 > 第168章 资本运作(6/8)
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并购方,成为并购方的一个股东。并购后,目标企业的法人主体地位不复存在。

    这一模式下,企业在并购中,不涉及现金流动,避免了融资问题。吸收股份并购模式常被用于控股母公司将属下资产通过上市子公司“借壳上市”,规避了现行市场的额度管理。

    四、资产置换式重组模式

    企业根据未来发展战略,用对企业未来发展用处不大的资产来置换企业未来发展所需的资产,从而可能导致企业产权结构的实质性变化。

    通过该模式,并购企业间可以不出现现金流动,并购方无须或只需少量支付现金,大大降低了并购成本。并可以有效地进行存量资产调整,将公司对整体收益效果不大的资产剔掉,将对方的优质资产或与自身产业关联度大的资产注入,可以更为直接地转变企业的经营方向和资产质量,且不涉及企业控制权的改变。

    但是,这一模式的不足之处在于在信息交流不充分的条件下,难以寻找合适的置换对象。

    五、以债权换股权模式

    以债权换股权模式是指并购企业将过去对并购企业负债无力偿还的企业的不良债权作为对该企业的投资转换为股权,如果需要,再进一步追加投资以达到控股目的。

    债权转股权,可以解决国企由于投资体制缺陷造成的资本金匮乏、负债率过高的“先天不足”,适合中国国情。而对并购方而言,也是变被动为主动的一种方式。

    六、合资控股模式

    合资控股模式又称注资入股,即由并购方和目标企业各自出资组建一个新的法人单位。目标企业以资产、土地等出资,并购方以技术、资金、管理等出资,占控股地位。目标企业原有的债务依然是由目标企业自行承担,偿还形式以新建企业分红为主。

    在这一模式下,企业可以实现以少量资金控制多量资本,节约了控制成本。另外,通过将目标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与优势企业合资,有效规避了目标企业历史债务的积累和隐性负债、潜亏等财务陷阱。但是,在该模式下,此种只收购资产而不收购企业的做法易招来非议。

    七、在香港注册后再合资模式

    在香港注册公司,然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