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向前摸索了二三十米,这才又开了一枪。
这枪打的也有点问题,本来是瞄准一只狍子的脖腹部,结果在开枪的时候,刚好另外一只凑过来,那枪不偏不倚,打在狍子的屁股上。
狍子疼的“嗷嗷——”嚎叫着,快速的逃进前面的树林,很快消失不见。
余秋堂看着狍子消失的方向,无奈摇头。
虽然已经有两只狍子进账,但他依然觉得很不爽。
意外太多了。
打猎很看重心情和手气,第一枪出问题,让他心绪受到影响,变得有点焦急。
若是刚才稍微冷静点,再等待片刻,挡住子弹的狍子或许就会让开,只要半个身位,他就能将原来的目标击倒。
“算了。”他摇摇头,这是重生后第一枪,不能要求太高,能这样就不错。
再说,狍子只是这会跑了,但他们这次狩猎并没结束。
来之前他就做好打算,狍子喜欢在傍晚和早晨出来,那他们三人就在山里待一晚上,今晚不行的话,明早还能碰碰运气。
回到原来的位置,他扯开嗓子喊两人过来。
狍子逃跑的方向与他们埋伏之处相悖,相当于这第一波捕猎,两人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于是当看到被连枪带弩搞定的两只狍子,就连余秋江都有些遗憾。
“狗日的,没跑我们那边,我都没有发挥。”王浩峰更是郁闷。
余秋堂心想你也就是吹吹,狍子又不是食肉动物,不会近身攻击人,如果是用弩,就你那水平,怕是狍子毛都碰不到半根。
“还是你厉害。”
王浩峰看到余秋堂的战绩后,不吝夸奖,咧嘴哈哈笑道:“有你在,我们就不算白跑。”
余秋堂也不刻意谦虚。
一来是划不来,都是好哥们,谁是啥人彼此心知肚明,谦虚没有意义。
二来他也有意识建立一种小小的权威性。
任何组织或者队伍,都要有个领头者,这样大家的力气才能出到一起,要不然事情来了,个个都想法很多,反而会耽误事。
他这个捕猎小队,由他组织,就要以他为核心。
两个狍子拿到一起,发现先前的母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