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斤重的侵刀。
他倒是想相信大黑狗,可耐力不允许。
“要不,你先歇歇,我来追着吧,反正就在这地里,也不会有什么太大风险。”
“这……还是跟着吧,”余秋江微微犹豫下,还是拒绝了,“我咋都觉得,今晚的事情有点不对劲呢。
你就说吧,那么大个骡子,咋说不见就不见了呢。
就连我也知道,豹子和狼不会跑到我们的这边来啊,那骡子肯定是人拉走了吧。
可骡子倔的要死,若不是主人或者亲近的人,它怎么会好端端跟着人走呢。
不得踹死人才是。”
余秋堂无奈,只好边跑边说,“江哥你说的我都明白,但想也没用啊。
事实是,骡子他真的就不见了。
而且处处都是骡子的痕迹,要不然这大黑为什么像疯了似的到处乱晃……”
“咦,你说到这个,我突然有个想法。”
“啥?”
“你说大黑到处乱晃,会不会是因为被骗了?”
“被骗?”余秋堂闻言,忽然停下脚步,看着狗子还在四处乱跑,点点头说:“还真有可能。”
想想又道:“可若真是这样的话,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有人很清楚狗的习惯……但只是懂狗,也不需要做成这样啊,之所以能细心到这个程度,只能有一个解释。
他妈的,这就是个惯犯!”
余秋江点点头。
两人很快开始回忆村里那些人能这样做,一想,还真不好说。
要说喜欢占点小便宜的人挺多,可若说将这么大一头骡子直接藏起来,或者偷走,那一般人真做不出来。
这个年代,本来对一切犯罪加重处理,万一被人抓获,送进去,那不得搞个好几年才能出来。
这可不是偷狗偷鸡那么简单,值不了几个钱。
骡子作为生产工具,这个时候可是妥妥的值钱东西,又因为附带特殊用途,还是生产队公共财产,就更不是随随便便敢招惹的东西。
真想着呢。
一直四处乱串的大黑狗突然径直冲上远处。
看样子,丝毫没有犹豫的意思。
余秋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