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217章 送年猪上锅(6/6)
斤肉。

    而且前面那头膘肥体壮,竟有四指膘,另外那头估计平时喜欢运动,瘦肉偏多,三指膘都不到。

    不同年代,人们对猪肉的需求不同。

    后世人们都喜欢吃瘦肉,那是因为肉都吃腻了,肥肉太多的肉,都是便宜部位。

    而这个年代,人们普遍嘴里没什么荤腥,吃猪肉讲究就是膘厚,像这种膘很肥的猪肉反而价格最好,拿到市面上卖,过年时价格能卖到一块多。

    大家哪见过这么多猪肉啊,都是惊喜异常。

    余秋堂想起前几年过年时,父亲一共才会买两三斤肉回来,留够包饺子的不分,剩余部分炒不出几个荤菜,还要留下来了客人招待。

    眼下,总算弥补了大家遗憾,起码能吃肉吃个畅快。

    厨房的锅里,已经煮了半锅骨头,够大家好好吃一顿。

    案板上放着才割下来的大块猪油,估计有二三十斤,能美美榨一坛子猪油。

    这年头别看其他东西便宜,油却很贵,所以很多穷人家都吃不起油,最差的会在油碗里放个抹布,称为“油抹布”。

    每次炒菜前,就用油抹布将锅擦一遍,意思意思,提提锅的温度,让菜里有丁点的油星。

    有这么大一罐子猪油,估计能吃个小半年。

    这还是余秋堂特意没将准备送出去的肉上油切下来,要不会更多。

    他留下一整只,四小扇猪肉大家伙吃,还有一整只,分为重量大小不同的块。

    父亲,三叔要送,岳父岳母那边要送,还有舅舅家要送,以及王浩峰这种好朋友也要送一些。

    若不是二姐家远,也同样要送。

    这不是他穷大方,而是风俗习惯。

    不杀猪便不杀,杀的话,都会或多或少送一些出去。

    例如上辈子,二姨子米雅琴几乎每年都会送点肉过来。(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