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进行银钱兼使政策,不管施没施行新法,都必须进行银钱兼使,这是国策。
那些没有施行新法的地区,百姓愿意在缴税的时候,缴纳粮食布匹,官府就照旧收取,若百姓缴纳银钱,官府也不得阻拦。
其余没有国立银行的府县,都是使用散碎银两缴税,而那些有国立银行的府县,例如南宁府的百姓,就宁愿用银币缴税,皆因为,国币缴税,不用被官吏多收取火耗钱。
光是这一点,百姓们就愿意使用银币,从而提前让朝廷的国币政策在南宁施行起来。
在南宁府宣化县城外,新军修建的水泥营寨内,广西第一师的士兵,正进行着例行射击训练,手中的隆庆帝火铳,不断地射出橘红火光,打得远处百步开外的标靶前后摇晃。
这些士兵,肩膀上的臂章,都纹绣着一个狼头,第一师被隆庆帝御赐‘狼’字御旗,师旗上纹绣着一个嗜血的狼王头像,黑底红头,模样狰狞,择人欲弑!
不远处的壮师士兵们,则服饰有异于第一师,作为广西境内的少民,常年在山林行走,对于山林作战狩猎,极为的老道。
这些士兵,虽身材不似汉军那般高挑,但胜在身材壮硕,加上军营中伙食极佳,让这些壮兵越发的体格健壮,个人所携带的物资,翻山越岭的时候,都要比第一师和第三师的安南兵要多。
隆庆帝考虑其民族习性,故而特旨御赐这些壮民,依旧可以穿戴自己民族的服饰,不过必须统一穿戴,不能各自装扮,不然军纪难成。
虽能穿戴自己民族的服饰,但新军特有的军靴皮带等,朝廷还是统一发放,壮兵还在自己的头巾上钉上朝廷分发的‘国徽’,以与地方百姓进行区分。
同时,朝廷御赐的各种肩章等,壮兵们也会别在自己的胸前,而不是跟汉兵那般,别在肩膀处。
这些壮兵,吃苦耐劳,行走山地如履平地一般,是以后明军攻伐安南的主力,这两年半来,广西按察使遵循兵部军令,在崇左,田阳等壮民地区,大量的招募壮民,组建更多的新军部队。
这些新征募的壮兵,打散成为各个团,并未集结成师,安置在南宁府宣化,隆安,新宁等州县处,由朝廷派遣的新军校官进行训练,如今也算是训练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