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新黑社会 > 第300章 死刑(3/4)
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

    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

    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

    其还犯有其他罪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徐长卿,徐海宁,马为东,祁家立,臧洪,王福林六人涉及五起故意伤害案和故意杀人案,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被告人官天养,因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伤害罪、参与黑社会活动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但因为官天养有重大立功表现,法庭认为应当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决定判处官天养有期徒刑七年零四个月。

    程玉龙涉黑涉恶团伙的其他被宣判的20多人,也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件的判决书多达356页,共宣判五个多小时。

    宣判过程中,程玉龙神经紧张,精神恍惚。

    在审判长宣布其死刑的决定时,程玉龙双腿发软差点瘫倒在地。

    两名法警扶着程玉龙从地上站起来时,程玉龙失声痛哭。

    宣判结束时,法官让程玉龙做最后陈述。

    程玉龙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道:“审判长,法庭这么判,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审判长反问他:“你觉得那些惨死在你手下的人,他们会不会觉得太重了?”

    程玉龙低头不语,当即表示要上诉。

    法官冷冷地说道:“上诉是你的权利。”

    一审宣判后,程玉龙、徐长卿等七名被告人不服,分别提起上诉。

    2008年6月19日,庭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审理过程中,东山省高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