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从胎儿开始雷墨就拥有完整的记忆。
稍微长大点儿后,也不喜欢和周围的人玩耍,有些自闭症的症状。
不是雷墨吹牛,换个人和他一样的遭遇,恐怕还不如他,实在是经历太过玄奇。
整日生活在一群幻想生物当中,精神时刻紧绷,总觉得他们会吃掉自己。
幻想生物只是雷墨委婉的表达方式,直说就是整天生活在一群怪物中间。
如果心智是从空白开始成长,再怪异的人物,从小一直接触,也会变得熟视无睹。
可雷墨不行啊,他快四十岁的灵魂,住在一个婴儿的体内,已经努力融入生活,可是做不到。
这才显得雷墨很不合群,加上他这先天发育不良的体型,差不多就是同伴眼中的残疾。
不知道自己上辈子的父母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一个自己在替自己生活?
同伴那动辄四五米的高度,那黝黑光亮、巨大狰狞的牛角、弯曲的牛腿、高耸的牛背脊。
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提醒着雷墨,这是个奇幻的世界,早已经不是地球。
十八年了,雷墨努力生活,看着自己两米的“小身板”,那头顶将漏未漏的小角角,直直的背,修长的腿。
要不是自己性感的小蹄子,部落长辈送自己的漂亮鼻环,雷墨都以为自己重生为了人类。
现在的长相英武,浑身肌肉线条优美,配上两米的魁梧身材,那叫一个气度不凡。
迎着周围牛头人那同情的目光,雷墨无奈的叹了口气,很从心的没有说什么。
雷墨的个头和不弯曲的身形,在这个主流审美和自己完全不搭的牛头人部落,真心是不受欢迎。
没有小母牛喜欢自己,这个倒没有什么,但是狩猎队凭什么不让自己参加,雷墨的实力一点不弱。
斗气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早就达到了七级。
部落的巨型兵器完全使得动,但是和一群脑袋里都是肌肉的家伙讲道理,是行不通的!
雷墨也就放弃挣扎了,这个世界是很危险的,到现在他也只是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叫混乱高原,方圆几百万公里。
自己所在部落叫血蹄,整个部落同